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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一名男子因在繁忙城市街头性侵一名妇女而
11月12日,陕西西安的周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,今年3月31日晚上9点,在西安闹市的街头,一名陌生男子强行带他玩耍。近日,他收到了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。图为事发地点/受访者提供。周女士给记者判了刑。法院经调查发现,2025年3月31日21时40分左右,男子蒋某某醉酒,尾随周女士距灞桥区轻纺城地铁口约100米处。经医院诊断后,周女士出现唇裂、创伤性应激反应、失眠、焦虑、抑郁、偏执等症状。 2025年4月1日,蒋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,次日被拘留。此外,经查明,周女士因医疗费用遭受经济损失944.43元。法院认为,蒋某某侵犯了妇女权益。在公共场所恶意与他人玩耍。其行为构成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强迫不尊重罪,依法惩处。但是,被告人到庭审理后,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,可以依法从轻处罚;构成犯罪的,可以依法从轻处罚。如果自愿认罪并接受处罚,可以依法不受限制地处理。法院判决蒋某某犯强迫不尊重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刑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。蒋某某赔偿周女士经济损失944.43元。周女士事发时所穿的牛仔裤。照片/采访者提供。周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当天发生的事情。 3月31日晚,她上身穿着粉色毛衣,下身穿着牛仔裤,在流明路上步行回家。轻纺城地铁站该地区相当发达,晚上路上会有人来人往。没想到周女士发现自己已经被江某盯上了,并跟踪了他一段时间。 “他直接跳到我身上,把我摔倒在地,从嘴里站起来,试图脱掉我的裤子。我张开他的嘴,用尽全力阻止他脱掉我的裤子。我拉伤了右臂的肌肉。”周女士称,他拼命反抗,并大声呼救,但江某逃跑未果。当时天已经黑了,江女士被袭击时的脸就是周某,这也不算什么。随后,他到派出所查看监控摄像头时,看不清江某的脸。周女士称,由于江某嘴里有血,第二天警方就将其抓获。判决还显示,经鉴定,在女士嘴唇周围的拭子中检测到了混合基因型。周女士的头发中可疑区域的拭子。周提交编辑进行检查,包括STR女士打字。周、江。周女士对判决结果并不满意。他认为八个月的刑期太短。她说,她向检察院提交了抗诉申请,希望以强奸未遂罪定罪江泽民。潇湘晨报记者钱嘉欣延伸阅读:农妇不反抗被杀,抛尸并压大石,凶手卡尔马多参与寻人 2023年7月3日凌晨,贵州省黔西市顶新镇清心村,49岁的王震(化名)照常外出割草,失踪。家人和乡亲们寻找了近一个月,仍一无所获。直到同年7月26日,真相才水落石出。杀害王振的人是熊某,是与二嫂(二哥去世)结为夫妻的男子。 2023年7月3日,王震外出他离开家去割猪草,监控记录下了他生命中最后的一幕。 2025年11月5日,潇湘晨报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,该案经过一审及二级法院审理后,贵州省高院于今年6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熊某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不予减刑。判决书称:案发前,熊某经常与王震交谈。随后,王震拦截熊某,导致通话大量挂断。案发当天,熊某在红薯地里两次将王震消灭。其反击后,在王振身后用绳子残忍地将其杀害,并将其尸体埋入石坑内,并用石块压碎。凶杀案发生后,熊某也参与王震的搜救,被误认为是受害人家属。被绳之以法前,熊某仍活跃于社交平台tforms 并发布了许多视频。为争取被告人熊某“立即执行死刑”的判决,庭审期间,其家属放弃了民事诉讼请求,并在熊某被判处死刑缓期后申请刑事撤诉机会。王震的妻子带着法庭的判决,来到埋葬他的红薯地阻止并推翻了他。他被杀了。尸体被压在一块大石头下,埋在坑里。王震的二儿子杨红告诉记者,他和父亲、兄弟都在外地打工,家里每天都养猪、牛。 2023年7月7日,他多次给母亲打电话,于是他打电话给自己的提亚欣到他所在的城镇询问情况。他查看家门口的监控后发现,7月3日早上6点24分左右,王震头戴遮阳帽,脚穿绿色雨鞋,背着背包,手里拿着镰刀。他出去作为b之前。此后,王振就不见踪影。杨红打电话给亲戚查看家里的情况,在屋子里找了一圈也没找到王震。家里的猪、牛好几天没吃东西,都饿得消瘦了。他还发现了死于饥饿的鸡。 7月7日晚,杨红从城郊赶回家,报了警。起初,家人和警方都认为王震可能是在务农时受伤被困。他们叫村民四处寻找,但没有找到。一审判决书显示,黔西市公安局于7月20日对王震失踪案展开调查,通过初步调查发现,王震很可能被杀。寻找过程中,熊显得特别紧张。 7月25日晚,警方采用技术侦查手段找到了熊某。第二天,t警察抓住了熊并拘留了他。熊某讲述了杀人、掩埋尸体、销毁证据的全过程,还带领民警找到了掩埋尸体的石坑和藏匿的手机。熊某向警方描述了事发时的情况。在红薯地里,熊某让王震找个地方。方坐了一会儿,王真脸色立刻就难看了。他和另一把镰刀站在一起,说他无法好好交谈。熊某询问王震为何打断他,得到的答复是“我不想和你说话”。随后,熊某抓住王震的手,两次伸手去抓王震的把手,都被王震甩开。愤怒的熊某趁王震蹲在地上割草的时候,用背后的尼龙绳打王震的脖子。这段时间,熊某很担心王震还活着。当他倒地后,他用力击打他又一根绳子,持续了20多分钟。直到确认王真已经彻底断气。杀死王震后,熊某将王震的尸体拖到一处比较隐蔽的岩石上,找了一些树枝遮住,并将王震带来的竹篮、病具等物品藏了起来。当晚七时许,熊某趁着天色找到一个石坑,将王震的尸体仰卧放置,用石块压住,埋在地里。用来打王震的绳子和他身后的竹竿都被熊某烧毁了。公安机关发布的情况通报显示,埋葬王震尸体的两块巨石分别重108.7公斤和153.1公斤。警方检查记录显示,石高市有燃烧遗骸,并已找到两部分燃烧遗骸。熊某的供述显示,他自称常年务农,能举1自己搬了50公斤石头。 2023年,王震失踪后,村民参与寻找,熊某也在其中。杀人后,他假装帮忙找人,并将雨靴和疾病归还死者家,试图制造假象。杨红说,报警后,警察、家人和村民包围了附近王震的家。熊某也参与了寻找王震的行动。有一次,在王震葬礼附近,熊某拦住了其他人。他说他已经仔细搜寻过,但一无所获,并告诉其他人不要靠近。 “我们当时并没有怀疑他,不然早就可以找到他了。” 2023年7月10日,奇怪的事情发生了。王振割草时穿的那双痛苦雨天的靴子又出现在他的院子里。杨红说,那些东西好像是凭空而来的。前一天他们不在场,一夜之间出现。杨红检查监控发现黑夜里有一个黑影,把镰刀和雨鞋放在院子门口。杨红猜测此人知道自己家被监视,所以刻意避开,晚上还东西。一审判决中,熊某承认,其在失联前,趁天黑将被害人穿的雨鞋、病号等物品偷偷放回被害人家门前的水池中。熊说:“我只是想让他的家人认为他是跟其他男人跑了,警察就不会知道我杀了王震。” 2023年7月21日,熊某来到王震家,独自坐在角落里。凶手的行为十分可疑。 7月21日,熊暴露了自己的缺陷。这天,Y叫洪道士来他家行法。他记得道士说过,王真已经死了,被什么东西按住了。许多目击者都提到了这一点第一婚姻法庭的判决中的内容。当时,熊某也在王震家。当所有人都在谈论王振的情况时,只有熊一人远离了。杨红说:“他的脸色特别难看,整个脸都是黑的,我跟他说话他没有反应。”与熊某同住的一位女士也证实,那段时间,熊某的胃口变差,吃的东西也很少。和他说话的时候他就生气。当他回到家时,他可以继续抽烟或睡觉,不与家人说话。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,犯罪嫌疑人熊某的社交媒体账号也被网友“选中”。案发后半个月左右,熊某上传了多段短视频,其中大部分是他唱歌的内容。事发第二天,他就发布了一段合成场景的短视频。夜晚的街道上,一辆载着鲜花的白色面包车从远处驶来。熊先生坐在车上,戴着白帽子和墨镜。配乐的歌词是“你走后……”熊还证实,在大家寻找王震的过程中,他打开了王震的手机一个小时,但由于多次尝试密码都无法打开,所以无法释放手机卡,然后关闭了手机。杨红告诉记者,这次启蒙也为警方破案提供了关键信息。 “我用手机的时候,爸爸给妈妈打电话时发现有信号,这不是之前关机的状态,但是没人接听。”警方随后利用技术手段找到了该手机,加快了案件的侦破。事发第二天,熊某通过个人账号发布的视频截图显示,凶手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。受害人家属交出民事赔偿,期待“死刑”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称,熊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,但其辩护律师却表示,“熊某已赔礼道歉,接受处罚。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这一意见。法院认为,熊某故意、非法夺取被害人王震的生命,致其死亡,已构成故意杀人罪。公诉机关指控熊某犯故意杀人罪。事实清楚,证据充分,罪名成立。熊某犯罪情节严重,手段残忍,犯罪后果严重。情节极其严重,依法应判处死刑。”考虑到熊某被抓获后确实承认了杀人罪,并且还带领警方找到了他。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裁定,判处熊某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并剥夺政治权利。一审判决后,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。根据贵州省高院二审判决,毕节市人民检察院认为,一审判决熊某“认罪悔罪”不当,熊某作案后“销毁证据,清理掩盖现场,制造假象,迷失搜查方向,逃避侦查”,且毫无悔意,此外,熊某犯罪动机卑鄙,被害人没有犯错,未向被害人家属支付赔偿金。而受害人家属也不理解和。犯罪性质特别严重,后果极其严重,主观恶性深刻,人身风险极大。死刑必须立即执行。法庭审理中,杨红等家属放弃了民事诉讼请求,希望得到熊某“立即执行死刑”的结果。二审判决在维持死刑缓期执行的同时,增加了“限制减刑”条款,但被害人家属仍觉得还不够。家属发出的贵州省高院驳回起诉通知书显示:本院经审查认为,本案原审被告人熊某确认与被害人有不正当关系,且案发前强行拉扯、触摸被害人身体。然而,除了他的供述之外,并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实这一点。阿塔的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五条规定,只有被告人供述,没有其他证据。根据证据,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并予以处罚;熊超菊在承认杀人后将受害人的手机藏起来,其目的是为了掩盖犯罪事实,而不是非法拥有手机。其行为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。公诉机关未以强迫不敬罪、盗窃罪对熊朝菊提起公诉。因此,原审判决未认定熊朝菊构成强迫昏迷罪、抢劫罪,不当。综合熊某的犯罪事实、犯罪性质、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,并结合其供述情况正在侦查中,原审判处其死刑,但并未立即判处死刑。出庭后,他被阻止减刑。这是不合适的。因此,本院不支持你的上诉请求。目前,杨红和其他家属仍在寻找刑事案件撤退的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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